5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到青海国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调研,针对《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了解企业民主管理情况,征求意见。他强调,民主管理是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需要。
刘晓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及省总工会和西宁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现场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技术研发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金融危机暴发以来的市场营销状况。
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民主管理等方面情况汇报后,刘晓对青海国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民主管理是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需要,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是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而从我省实际来看,开展民主管理的企业,经营状况普遍比较好,职工满意度比较高。刘晓指出,当前我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已到了最后阶段,对各方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将认真分析梳理,在对草案修改过程中尽量考试吸纳。他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迎接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而条例生效后,则要落实各项民主管理措施,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
此前,刘晓就《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制定工作,到西宁市总工会、西宁市供电局、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地进行了深入调研。